一、业务归口部门提出采购申请或收到临床医技科室采购申请。
二、业务归口部门进行项目市场考察,确定需求方案及采购预算。
三、列入年度采购预算的项目,由业务归口部门提交项目立项申请,经院领导/院长办公会审批后进行立项及招标采购登记;没有列入年度采购预算的项目,原则上不予立项采购,对于因工作特殊原因必须采购的项目,由业务归口部门办理追加预算审批程序后,经院领导/院长办公会审批后进行立项及招标采购登记。
四、归属招标采购办公室实施采购的项目,由业务归口部门向招标采购办公室提交《招标采购需求书》,内容包括采购项目的论证资料(如有)、项目预算、资质要求、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合同主要条款等经业务归口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部门印章。
五、需要论证的项目由相关部门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项目论证。其中进口设备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项目由业务归口部门在立项之前必须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论证,论证资料附在立项申请报告之后。
六、招标采购办公室根据《招标采购需求书》进行招标文件编制,编制完成的招标文件返业务归口部门进行核对确认,经业务归口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部门印章后,招标采购办公室发布招标公告。
七、招标采购办公室对申请投标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报名资格审查。
八、招标采购办公室在审计科的监督下组织开标会议及专家评审工作。
九、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审。
十、招标采购办公室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报院领导/院长办公会审批。
十一、招标采购办公室向纪委监察科填报《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招标采购项目报备表》。
十二、招标采购办公室发布中标公告及向中标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
十三、招标采购办公室将向业务归口部门移交招标项目归档资料。
十四、业务归口部门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日内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