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同济大学李明等发表的论文“Ming Li, et al. Overexpression of miR-499-5p inhibits non-small cell lung cancer proliferation and metastasis by targeting VAV3[J]. Scientific Reports. 2016;6:23100.(标注基金号81372175、81172229)”涉嫌学术不端开展了调查。
经查,涉事论文存在图片内部或图片间重复等图片使用混乱的问题,存在无法提供所有原始数据、擅自标注他人科学基金项目、未经同意使用他人署名、通讯作者和共同作者单位不实的问题。此外,李明的另一篇撤稿论文(Li M, et al. PART1 expression is associated with poor prognosis and tumor recurrence in stage I-III non-small cell lung cancer. J. Cancer 2017; 8(10): 1795-1800.)还存在擅自标注他人科学基金项目、未经同意使用他人署名的问题。李明应对上述问题负责。
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六届二次会议审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3年第21次委务会议审定,决定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第五项、第四十三条第一项和第六项,取消李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5年(2023年12月26日至2028年12月25日),给予李明通报批评。
案例二: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郑州大学申思宁等发表的两篇论文涉嫌学术不端开展了调查,涉事论文如下:
论文1:Si-Ning Shen*, et al. Down-regulation of long noncoding RNA PVT1 inhibits esophageal carcinoma cell migration and invasion and promotes cell apoptosis via microRNA-145-mediated inhibition of FSCN1. Mol Oncol. 2019;13(12):2554-2573.(标注基金号81201954)
论文2:Si-Ning Shen*, et al. Silencing lncRNAs PVT1 Upregulates miR-145 and Confers Inhibitory Effects on Viability, Invasion, and Migration in EC. Mol Ther Nucleic Acids. 2020;19:668-682.(标注基金号81201954)
经查,2篇论文存在重复发表,篡改实验研究数据、图表的问题;还存在擅自标注他人科学基金项目、擅自将他人列为论文作者的问题,2篇论文的第一兼通讯作者申思宁应对上述问题负责。
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六届二次会议审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3年第21次委务会议审定,决定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第一项,第四十三条第一项、第六项,取消申思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5年(2023年12月26日至2028年12月25日),给予申思宁通报批评。
案例三: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福建医科大学吴宇涉嫌学术不端开展了调查。
经查,吴宇在学术交流中得到了他人的部分实验数据、图片,在撰写本人2023年基金项目申请书(申请号8237100127)时,将他人的实验数据、图片等成果直接标注为申请项目相关的实验结果,并作为“研究基础”写入申请书。吴宇存在抄袭他人研究成果、伪造申请书研究基础的问题,应对上述问题负责。
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六届二次会议审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3年第21次委务会议审定,决定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第四十条,撤销吴宇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ERK1和ERK2在甲状腺癌中对YAP的调控机制的探究”(申请号8237100127)申请,取消吴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5年(2023年12月26日至2028年12月25日),给予吴宇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