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

当前您的位置:医院首页- 科学研究 - 科研诚信 - 正文

【以案说纪】科研失信行为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6-03-26 浏览量:

案例一: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于凯江的论文存在篡改数据、不当署名等问题。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于凯江为通讯作者、黄巍为第一作者的论文“Long non-coding RNA PVT1 promote LPS-induced septic acute kidneyinjury by regulating TNFαand JNK/NF-κB pathways in HK-2 cells”。经调查,该论文存在篡改数据、不当署名等行为。对黄巍作出如下处理:科研诚信诫勉谈话,取消申报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奖励资格5年,取消晋升职务职称资格3年;对于凯江作出如下处理:科研诚信诫勉谈话,取消申报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评奖资格3年,取消学术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3年。

案例二: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吕宝军为通讯作者、卜巨源和吕维泽为共同第一作者的论文存存在代写、伪造研究数据、违反科研伦理、一稿多投行为。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吕宝军为通讯作者、卜巨源和吕维泽为共同第一作者的论文“Long non-coding RNALINC00978 promotes cell proliferation and tumorigenesis via regulating microRNA-497/NTRK3 axis in gastric cancer”。经调查,该论文存在代写、伪造研究数据、违反科研伦理、一稿多投行为。对吕宝军作出如下处理:取消晋升职务职称、申报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考核评优等资格5年,不予聘任教师职务,终身不得申请认定研究生导师资格,降低岗位等级一级;对卜巨源(与另外1篇论文合并处理)作出如下处理:撤销急诊科副主任职务,取消晋升职务职称、申报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考核评优等资格7年,终身不得申请认定研究生导师资格,不予聘任教师职务,留党察看2年,降低岗位等级两级;对吕维泽作出如下处理:取消晋升职务职称、申报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考核评优等资格5年,终身不得申请认定研究生导师资格,不予聘任教师职务,降低岗位等级一级。

     案例三: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王慧卿为通讯作者、吴善斌为第一作者的论文存在数据造假行为。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王慧卿为通讯作者、吴善斌为第一作者的论文“Upregulation of long noncoding RNA  DLX6-AS1 promotes cell growth and metastasis in esophagealsquamous cell carcinoma via targeting miR-577”。经调查,该论文实验由第三方完成,作者未对实验数据进行审核而据此发表论文,且存在一图多用、有选择性使用图片、伪造图片、代投问题。单位对王慧卿、吴善斌作出如下处理:通报批评,取消申报各级各类课题资格3年,延缓职称晋升资格1年。


微信扫一扫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