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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发布时间:2010-04-12 浏览量:

临床各科室:

根据2010年4月10日安院长主持召开的机打病历协调会决定:

1、4月10日下午开始执行机打病历,规定从4月10日以后(包括4月10日当日)入院的病人全部使用机打病历。

2、病历模块要求一律使用信息中心上传的病历模块。西医病区使用西医住院首页,中西医结合病区使用中西医结合住院首页。入院记录等模块西医、中西医结合病区通用一个模块,根据需要自行添加、删减。

3、签名一律使用手工签名,不做电子签名。

4、一律使用A4打印纸打印病历。

5、若现有模块不能满足各科专科部分需要,各科可按病历书写规范要求提供经科主任、医务科负责人签字确认的专科部分病历样表,信息中心负责完成电子版制作并上传申请科室客户端。

6、各科室使用机打病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与信息中心联系,信息中心将与各科室、医务科共同协商不断完善机打病历。

信息中心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