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部门:
为展现中医药特色魅力,弘扬“大医精诚”精神,中华中医药学会决定开展首届“杏林之光”(暨“我的经方之路/我的医技之道”)中医药分享展演活动,面向会员遴选一批医技精湛、医德高尚、患者口碑好、长期扎根临床一线的中医药工作者,通过挖掘其成长轨迹、临床经验、传承育人及医患关系等方面故事,生动呈现中医经典名方(验方)与适宜技术在临床应用的实践历程,讲好中医药故事,传播中医药正能量。为做好首届杏林之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申报要求
1.遴选范围:为陕西省中医药学会会员、中华中医药学会会员,原则上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
2.政治素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患者评价:疗效突出,受百姓赞许,提供一定数量的患者妤评的典型医案。
4.临床经验:具备中医类别医师执业资格,从事中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技术精湛,服务患者数量迭到一定规模,居本单位该专科(专病)前列。
5.专业能力:具备扎实的中医理论基础,熟练运用中医经典名方(验方)或适宜技术解决临床问题,形成自已独特的诊疗思维、临证经验或学术思想。
6.医德品行:医德高尚,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违规问题。
二、推荐材料
1.《 首届“杏林之光”(暨“我的经方之路/我的医技之道”》中医药分享展演活动推荐表》(一式五份,盖章并附电子版)。
2.《 首届“杏林之光”(暨“我的经方之路/我的医技之道”)中医药分享展演活动推荐人选汇总表》
3.患者好评的典型医案,原则上不少于 15个 (不含患者隐私信息)。
4.人选基本情况介绍视频 (视频时长6分钟左右,视频素材清晰度不低于 1080P,不含水印标识,字幕准确、版权完整,含临床感悟、经典方适宜技术应用、患者评价等内容,MP4格式)。
三、注意事项
1.推荐人选需提供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承诺书和视频资料及典型医案的版权授权书。
2.版权声明:入选者视频及相关材料版权归中华中医药
学会所有,可用于公益宣传与学术推广。
3.申报截止时间:请于2O25年9月5日前完成电子版及书面等材料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科。
联系人:李梦圆
联系电话:33350590
科研科邮箱:kycxgzb@163.com
附件: 1.首届“杏林之光”(暨“我的经方之路我的医技之道”)中医药分享展演活动推荐表
2.首届“杏林之光”(暨“我的经方之路我的医技之道”) 中医药分享展演活动推荐人选汇总表
3.经典医案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