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为进一步充实中华中医药学会科技奖励评审专家队伍,确保评审工作质量,中华中医药学会拟开展科技评审专家库常态化增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基本条件
推荐的专家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科学和职业道德,作风严谨,客观公正,廉洁自律,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三)在本专业有较深造诣、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情况,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权威性,对中医药科技评价工作有一定经验;
(四)省部级(含)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课题)负责人或省部级(含)以上科技奖励获得者(排名前3)。
(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能够正常履行评审职责。
二、推荐工作要求
(一)推荐工作应坚持政治标准、学风道德、学术水平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把入口关。推荐单位应事先征得专家本人及其所在单位的同意。推荐单位和评审专家应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所提交的信息应客观、准确、完整,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二)优先推荐中医药循证医学、中医药文献学、方剂学、中医基础理论、民族医药、中医药文化、中医药科普、中医男科学领域专家。
(三)每个渠道推荐专家原则上不限人数。同一专家请勿多渠道推荐,已入库专家无需重复推荐。
三、推荐工作流程
请拟推荐专家认真填写《中华中医药学会科技奖励专家库专家推荐表》并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完成系统填报。

请拟推荐专家于每年9月23日前将《中华中医药学会科技奖励专家库专家推荐表》(盖章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科研科邮箱(kycxgzb@163.com)。拟推荐专家经中华中医药学会审核通过后,方可入库。
其他未尽事项请联系科研科
联系人:李梦圆 33350590
附件:中华中医药学会科技奖励专家库专家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