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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参保患者在门诊发生的可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急诊抢救费用,在扣除市级统筹地区相应级别医院住院起付标准金后(1200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0%。
门诊急诊和抢救病种范围(经门诊急诊、抢救无效死亡者不受病种限制):昏迷、休克、大出血、中毒、严重脱水、高热惊厥、严重心律失常、急性心力衰竭、呼吸衰竭、肾功能衰竭。
报销所需资料:患者本人医保卡(社保卡、电子医保凭证、身份证)、发票、急诊病历、费用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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