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洽谈意向
1.申办者/CRO向机构办提出意向,机构办初步了解申办者/CRO资质,项目基本信息,联络并征求专业组意见。
2.专业组指定专人与申办者/CRO接洽,对该临床试验方案能否在本专业开展进行可行性讨论,达成初步合作意向。
二、立项审查
1.申办者/CRO按照“临床试验立项报送材料要求”(附件1)报送立项资料,同时发送电子版资料至机构办邮箱szefygcp@163.com。
2.机构办秘书根据电子版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形式审查意见。
3.形式审查资料完整后,申办者/CRO向机构办递交两份纸质盖章版(机构、专业组各一份)审查资料进行备案,内容与审查的资料保持一致。
4.纸质版立项资料递交时,与机构办联系召开立项审查会。
5.机构办分配该项目的机构项目管理员。
备注:纸质资料不接受以快递方式递交,需本人递交至机构办。首次递交资料或者更换CRA/CRC需要同时递交本人委托授权及相关资质文件。
三、召开启动会
1.伦理和机构可同时递交资料,伦理委员会审查通过后,出示伦理批件。
2.开始签订临床试验合同和CRC协议(模板在下载中心),合同由机构办初审,财务部、审计科、院办会审后签订。
3.合同签订后,申办者/CRO应尽快安排经费、药物、资料及相关物资到位,并填写《项目启动申请表》(附件2),相关工作完成后对应的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后安排启动会。
四、项目实施
相关要求详见机构质量检查流程、药物管理流程、资料管理流程。
五、关中心
1.专业组向机构办归还物资、未使用的免费检查凭证,整理资料、配合结题质控,并填写《临床试验项目结题申请表》(附件3)。
2.按照合同要求进行财务核算,检查检验项目根据财务收到的免费检查缴费凭证、收费凭证以及报告单的数量结算。
3.将资料送至机构办进行结题项目质控。机构办在7个工作日内将质控问题反馈给研究者或CRA进行整改,最终形成结题质控报告。结题质控前锁定数据库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办者承担。
4.递交盖章的关中心函,进行锁定数据库,小结表盖章等后续工作。
附件:
1. 临床试验立项报送材料要求
2. 项目启动申请表
3. 临床试验项目结题申请表